法律分析: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研究制定和宏观指导;省级机关负责本辖区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规范的研究制定和工作指导;市、县两级机关负责本辖区内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监督;警务辅助人员所在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岗前培训和年度定期培训,建立考核晋升机制,对在本职岗位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建立健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监督、投诉和退出机制,严格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对违反机关纪律要求或者相关规章制度的,参照《机关人民纪律条令》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解除人事关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第五条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研究制定和宏观指导;省级机关负责本辖区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规范的研究制定和工作指导;市、县两级机关负责本辖区内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监督;警务辅助人员所在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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